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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读史丨外国货币史漫谈:最早的货币和最早的法律

石俊志 IMI财经观察 2023-03-28

导读

《IMI财经观察》每周末带您聆听名家解读中外金融的发展兴替和制度演变,在史海钩沉之中领略大金融的魅力!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石俊志在《金融博览》杂志专栏上先后发表《外国货币史漫谈》系列文章,讲述关于罗马帝国货币的故事。罗马帝国在西方历史上具有着承前启后的地位,了解罗马帝国货币的发展,能让我们对货币世界史的发展脉络有一个更深刻的认识!

本文为系列第十九篇,原载于《金融博览》2022年第6期。

货币是价值尺度,法律是行为尺度。法律赋予货币价值尺度的功能,货币又是法律执行中的量化手段。

最早的货币是称量货币。当称量标准在一定国度内被国家法律统一的时候,一般等价物商品就转化为称量货币。因此,最早的货币产生于法律对称量标准的统一。从另一个角度看,国家法律对于国民行为进行规范,需要奖罚量化手段。所以,国家法律一经建立,就引用了货币量化手段。因此,最早的货币和最早的法律几乎同时产生,二位一体,相辅相成,共同发展。


01

最早的货币


人类最早的货币出现在古代西亚的两河流域。两河流域产生出人类最早的文字,最早的国家,最早的国家法律。公元前2096年,苏美尔人建立的乌尔第三王朝统一了两河流域的称量标准,由此产生人类最早的货币——称量货币。

货币是商品交换的媒介,从商品转化而来。原始的商品交换采用以物易物的方式。随着生产和交换的发展,人们自发地使用各种商品作为交换媒介,并逐步将这些商品归集为一种或几种商品,使其成为一般等价物商品,发挥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的货币职能。当一般等价物商品获得了国家法定统一的称量标准的时候,就转化为称量货币。

公元前2096年,舒尔基即位乌尔第三王朝国王,统一了两河流域的度量衡。从此,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大麦和白银——获得了国家法定统一的称量标准,成为人类最早的货币——称量货币。

舒尔基时代实行大麦称量货币和白银称量货币两币并行的货币制度。大麦称量货币的单位是“古尔”和“西拉”,类似中国古代的容量单位“斛”和“斗”;白银称量货币的单位是“弥那”和“舍客勒”,类似中国古代的重量单位“斤”和“两”。古代的两河流域,1弥那折合现代500克,等于60舍客勒。1舍客勒折合现代8.33克。

两河流域的称量货币制度向东传入伊朗高原,向北传至小亚细亚半岛,影响着整个古代西亚和地中海沿岸希腊诸城邦的商品经济发展。

自舒尔基统一两河流域度量衡起,经历了1456年的发展演变,称量货币已经不能满足生产和交换发展的需要,公元前640年,地中海沿岸小亚细亚半岛上的吕底亚王国,终于产生了西方国家最早的金属数量货币——钱币。


02

最早的法律


人类最早的法律,也出现在古代西亚的两河流域,并且一经出现,便以货币作为奖罚量化手段。

人类创造了文字,组建了国家,就产生了国家颁布的成文法。人类历史上最早的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国家,是公元前2371年萨尔贡在两河流域建立的阿卡德王国。

但是,迄今为止,我们见到的人类最早的成文法,是乌尔第三王朝颁布的《乌尔纳姆法典》。乌尔纳姆(公元前2113—前2096年在位)是舒尔基的父亲,乌尔第三王朝的创建者。有学者认为,《乌尔纳姆法典》是乌尔纳姆颁布的法典,另一些学者认为,《乌尔纳姆法典》是舒尔基颁布的法典。在这部成文法中,少数条文采用大麦称量货币,多数条文采用白银称量货币作为奖罚量化手段。

目前出土发现的《乌尔纳姆法典》原件大约由30 ~ 35块泥板组成,用苏美尔楔形文字书写,其中大多数文字未能保存下来。从这些残缺的泥板文件中整理出来的法律条文共有27条,使用白银称量货币的地方有16处,其中8处使用舍客勒单位,6处使用弥那单位,2处使用白银称量货币却没有说明具体单位。

《乌尔纳姆法典》的主要内容是对国民违法犯罪行为制定的处罚、赔偿规定,以及对国民协助维护国家制度行为制定的奖赏规定 :

一是对于犯罪行为的处罚 :第3条,如果犯绑架罪,应处以监禁,并罚15舍客勒白银。第8条,如果以暴力强奸他人处女女奴,应罚其5舍客勒白银。

二是对于诬告及作伪证的处罚 :第12条,如果有人被告发实施巫术,他必须经受河水的验证 ;如果他被证明无辜,告发者应付3舍客勒白银。第13条,如果有人告发人妻通奸,而河水验证后证明她无辜,那么告发者应付1/3弥那白银。第23条,如果出庭作证出具伪证,应付15舍客勒白银。

三是赔偿 :第9条,如果与发妻离婚,应付发妻1弥那白银。第10条,如果与原为寡妇的妻子离婚,应付她半弥那白银。第16条,如果打坏他人眼睛,应付半弥那白银。第17条,如果斩断他人的脚,应付10舍客勒白银。第18条,如果在斗殴中用棒打断他人手臂或腿,应付1弥那白银。第19条,如果用铜刀割断他人鼻子,应付2/3弥那白银。第20条,如果打落他人牙齿,应付2舍客勒白银。第21条,……如果没有奴隶,应付10舍客勒白银。如果没有白银,应付其所拥有的其他物品。

四是奖赏 :第15条,如果奴隶逃出城市界限,有人将其抓获送还,奴隶主人应付送还者2舍客勒白银。

此后,在两河流域各国的法典中,除了刑事犯罪采用体罚、劳役、肉刑、处死等方式,对于经济纠纷、商品价格、劳务工资、借贷利息等方面的规定,继续采用货币量化赔偿、补赎的方式。


03

共同发展


最早的货币和最早的法律几乎同时产生,货币的发展和法律的发展也是共同发展,相互影响,相互制约。

货币从称量货币发展为数量货币,数量货币从百姓制造发展为国家垄断制造,有关货币的法律便从普通法中分离出来,出现了专门的货币立法。

出现专门货币立法的原因是金属货币向信用货币转化,即金属货币信用化。金属货币信用化是指金属数量货币——钱币——从依靠本身币材金属价值发挥货币职能向依靠发行者信用价值发挥货币职能的转化过程。金属货币信用化表现为在金属货币的名义价值中,币材金属价值占比的持续下降和发行者信用价值占比的持续上升。

称量货币依靠币材价值行使货币职能,不能向信用货币转化 ;百姓制造的数量货币仍然依靠币材价值行使货币职能,也不能向信用货币转化。当国家垄断金属货币制造的时候,依靠国家信用和法律强制,就出现了金属货币信用化。

仅靠国家信用和法律强制的力量,仍然不能保证信用化的金属货币被市场长期接受。于是,中国古代国家和西方古代国家都采用了实币与虚币并行流通的方式。

金属货币信用化的钱币被称为“虚币”,未经信用化的钱币被称为“实币”。实币与虚币并行流通,需要法律规定实币与虚币之间的固定比价。

如果没有实币的并行流通,市场上全部钱币一起减少金属含量,商品以钱币计量的价格就会跟随钱币减少金属含量的幅度而上涨,从而冲销金属货币信用化的作用。有了实币的并行流通,用实币保持各类商品价格的稳定,用虚币代表实币的价值发挥货币职能,金属货币信用化才能在商品价格稳定的情况下,节约使用金属,达到金属货币信用化的结果。

所以,金属货币信用化不是以流通中的全部钱币为对象,而是以流通中的部分钱币为对象,需要有实币与虚币并行流通的货币制度作为实现金属货币信用化的保障。

金属称量货币作为商品交换媒介,进行的交易遵循商品等价交换原则,通过市场本身的机制发挥货币职能。金属货币信用化的结果导致部分钱币与商品的交换成为“非等价交换”。“非等价交换”则需要有专门法律的支持才能进行。

若干萝卜交换若干白菜,遵循市场上的等价交换原则,不需要专门的立法 ;信用化的钱币与各类商品的交换,不再遵循市场上的等价交换原则,就不得不依赖专门的货币立法。

于是,随着货币的发展演化,出现了专门的货币立法。此后,货币的发展和相关法律的发展又在一个新的平衡状态下继续前行。 



来源|《金融博览》

版面编辑|刘嘉璐

责任编辑|李锦璇、蒋旭

总监制|朱霜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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